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公示2013年度通过一级注册税务师审核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3]89号 2013-10-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10月24日至11月1日,凡对上述申请人申报一级注册税务师持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同中税协(注册部)联系。 通过审核的一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以中税协公告为准。 对通过本次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附件二),其一级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保留两年。 联系电话:010-6841 2404 010–6841 3988 转 8203 附件一:第二批符合一级注册税务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 下载: xls 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