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货物和劳务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总局领导批准,现将《2013年全国货物和劳务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货物和劳务税司 2013年2月5日
2013年全国货物和劳务税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国税务系统货物劳务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部署,继续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完善税制和政策促发展,以加强税种管理促收入,以优化纳税服务促和谐,充分发挥货物劳务税在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促进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增值税工作要点 (一)根据国务院部署,密切跟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的运行情况,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和评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设计,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更好地发挥改革的积极作用。 (二)为进一步堵塞利用农产品普通发票骗取增值税抵扣的漏洞,加强税收管理,在总结评估各地区核定扣除试点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研究扩大开展核定扣除试点的行业范围。 (三)根据各地及各部门反映的新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适当扩大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范围,以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认真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按照公平、高效的原则,研究出台对军品生产企业统一的增值税政策,以促进武器装备生产企业的发展。 (五)调研采掘企业的井、巷、道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按照实事求是、便于划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采掘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六)针对粮食体制改革后不同经济主体增值税政策不同问题,调查了解粮食流通市场和粮食收储企业的实际情况,调整完善粮食企业增值税政策。 (七)为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实际执行,修订农产品税目注释,适当扩大食品类的农业产品范围,以满足农业产品品种不断增加、加工工艺不断变化的新情况。 (八)根据物价指数、最低工资水平等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测算,研究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中增值税返还额度调整问题,以保障残疾人的劳动利益,促进残疾人就业。 (九)为促进宣传文化、动漫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增强我国航天的竞争力及影响力,对2012年底到期的宣传文化、动漫、对外发射、监狱劳教等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延续或进行适当调整。 (十)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全面推开,为使基层税务机关适应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要求,拟就营改增相关政策及征管问题对全国货物劳务税系统增值税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十一)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中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一窗式”比对管理、发票管理、税控系统管理、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调整等相关征管配套工作,保障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十二)继续抓好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的落实,深入研究一般纳税人认定相关政策调整;加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发生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涉税违法行为的一般纳税人,严格落实纳税辅导期管理相关规定;继续完善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研究增值税申报表内容调整。 (十三)密切关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查找管理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管理措施,有效防控税收风险。 (十四)推进纳税评估工作,增强评估针对性,有选择地开展专项纳税评估。 (十五)认真落实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规定,研究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管理相关措施,调整完善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十六)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打击涉税不法行为,继续扩大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的推行范围,在部分行业推广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 (十七)监控稀土企业开具和取得增值税发票情况,完善稀土行业增值税专项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稀土行业管理,促进稀土行业健康发展。 (十八)积极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建立跨部门核查机制。 (十九)扎实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日常管理工作,强化稽核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
二、消费税工作要点 (一)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研究将一些高能耗、高污染和高端消费品纳入征税对象,对一些已成为居民基本生活用消费品和其他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调出征税范围。 (二)突出重点对部分税目的消费税税率进行调整,优化成品油、酒类产品以及汽车摩托车税负结构。 (三)积极研究对一些具备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环节改为在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主要包括:继续做好成品油征税环节调整的预案准备、逐步扩大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范围等。 (四)调整修订税目注释,规范政策适用范围和执法尺度。重点完善烟、成品油、化妆品、珠宝玉石税目注释。 (五)改进规范外购和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扣除政策,适度扩大扣除范围,调整扣除方法。 (六)全面落实卷烟消费税核价管理工作,完善白酒消费税核价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小汽车消费税核价管理制度。 (七)研究建立消费税纳税评估体系,扎实推进常态化纳税评估机制建设,重点加强石脑油、燃料油退税等业务的专项评估管理。 (八)细化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构建税源管理的基础信息平台。完善以卷烟核价信息管理、石脑油和燃料油退税信息管理为重点的消费税专项管理信息化系统。 (九)从卷烟、成品油、酒、小汽车四类重点税目中,选择一些涉税金额较大、管理难度较大的政策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对消费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归并和充实完善,增强执法依据和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三、进出口税收工作要点 (一)密切关注外贸进出口形势,抓好各项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国务院关于重视进口、适当扩大进口规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政策。 (二)研究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暂行办法。 (三)研究用于对外承包工程的货物、供外轮和远洋国轮、国际航班的货物实行综合退税率政策,拟出台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办法;完善外轮和远洋国轮供应公司的退(免)税办法、保税区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政策和海南离岛退(免)税政策;明确营改增后使领馆购买应税劳务退(免)税政策;总结完善天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免)税政策,研究扩大试点方案。优化出口退税率结构。 (四)细化不予办理出口退税的情形,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进行细化完善。 (五)制定下发《税务系统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工作规程》,并根据发文编写业务需求,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修改完善。 (六)继续加强出口退税宏观预警分析,进一步完善构建全方位防范出口骗税体系工作。积极推进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违法行为数据交换机制建设,升级完善出口退税宏观预警分析系统,细化各类预警指标,开发预警系统省级应用版本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定期下发各类出口退税异常情况和审核关注企业信息并组织各地核查,研究解决负责函调回函的税务机关无法核实向出口企业供货的注销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七)继续加大对出口退税审核情况的监控、督导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地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应用情况的监控。 (八)组织开展全国出口退税核查工作。 (九)继续推进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对现行出口退税相关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加快征退税衔接和税库银联网的实施推广进度,进一步完善与海关的联网工作。
四、营业税工作要点 (一)积极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 (二)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走出去和涉农营业税政策。 (三)研究完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政策。 (四)积极研究将营业税起征点扩大到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 (五)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
五、车辆购置税工作要点 (一)开展优化车辆购置税征收模式调查研究。 (二)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三)研究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完善方案和车辆购置税制度改革问题。 (四)运用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加强车辆税收管理,完善车辆购置税车价信息采集方式。 (五)进行车辆购置税文件清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车辆购置税执法检查。 (七)举办车辆购置税电子合格证业务培训。
全国税务系统各级货物劳务税和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要按照上述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规划、细致安排、认真落实好2013年工作。要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大力加强税种管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为税收事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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