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财税[2013]33号 2013.4.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做好2013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调查内容 《财政部2012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抽样调查方案》、《财政部2012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代码编制规定》、《财政部2012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和《财政部2012年度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表填报说明》等4个文件和调查参数已通过电子邮件下发各地,并将在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信息网(http://www.shuizheng.com)上提供下载,不再另发。 三、时间安排 四、工作要求 2.周密组织、确保质量。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涉及税务、工商、统计、企业等各个方面,各地区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尽可能发挥相关部门的资源优势,加强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共同做好今年税源调查工作。各调查单位要加强人员培训、细化选样原则、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 3.加强应用、服务改革。各地区财政部门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数据库技术、通过比率分析和建立模型等方法,对本地区经济运行状况,如企业活力、产业结构、行业发展、税源建设等方面作出实证研究和趋势分析;对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对本地区经济影响,如财政收入、企业税负、吸引外资等方面进行量化分析,为领导决策服务。 4.总结经验、规范管理。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是财政部门税政工作中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各地区财政部门要积极总结调查工作经验,改进完善税源调查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和税源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加强税源调查工作制度建设,将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推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