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意见 税总发[2013]44号 2013.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改革精神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三、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前期准备 一是确定试点纳税人范围。逐户核实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确定纳入试点的纳税人名单,5月31日前完成地税向国税的管户交接,做好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 二是调整和完善征管系统。完成综合征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稽核系统、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协查系统等相关系统的修改、测试、联调以及升级工作,6月30日前完成试点纳税人电子征管数据接收、核实、补录。 三是完成发票的印制。核定试点纳税人发票种类,测算发票用量,编制发票印制计划,完成发票印制、接收。 四是做好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发行、安装及企业端升级的准备工作。7月31日前确保自开票一般纳税人所需发票领购到位,开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 五是开展税务系统内、外部政策应用和业务培训。编写培训教材和宣传材料,做好试点政策和申报办法以及征管系统、税控系统、电子申报系统操作培训。 四、坚持不懈,确保试点平稳运行 二是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针对其在试点过程中关切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或培训。 三是切实做好发票管理工作。既要保证所有自开票试点纳税人能够正常开票,又要准备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集中代开票申请。 四是切实做好首个申报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申报期之前,各级国税机关要确保综合征管系统、纳税申报系统、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调试到位,适当增设服务窗口,避免办税服务厅拥挤。 五是严密防控风险。针对特殊政策安排可能形成的征管薄弱环节,应实行风险管控,加强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要高度警惕可能出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虚抵进项税额、虚报出口等逃骗税行为,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六是认真开展分析评估。要及时掌控试点运行态势,评估分析政策执行效果,关注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并提交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