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要求及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0]608号 2010.1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各地区、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0〕165号)要求,组织推荐了一批“两型”企业创建试点备选企业。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认真评审的基础上,我们确定了第一批试点企业。现将“两型”企业创建工作要求及试点企业名单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组织试点企业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并于2011年2月25日前将“两型”企业试点方案,试点工作负责人、负责部门及联络人名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 附 件: 附件1: “两型”企业创建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推动工业企业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之路,加快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科技部决定在工业领域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以下简称“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两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重要性 创建“两型”企业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实际行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工业是耗费能源资源、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产业,创建“两型”企业是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工业领域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 创建“两型”企业是我国加快工业转变发展方式转变的紧迫要求。面对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压力,加快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是实现工业持续发展的紧迫要求。培育一批“两型”企业,树立行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对于引导工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整体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创建“两型”企业是落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战略决策的重要抓手。工业企业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最主要载体。创建“两型”企业,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内涵式工业发展实践经验,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是落实新型工业化战略的重要抓手。 创建“两型”企业是提升节能减排水平的关键举措。“两型”企业创建立足于树立一批达到最先进的能效环保标准甚至实现废水、废渣“零”排放和“零”填埋堆存的标杆企业,同时积极引导和帮助广大企业实现对标达标,对企业节能环保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对提升节能减排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两型”企业创建的总体思路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两型”企业创建试点工作要求 (二)编制试点方案。试点企业应组织编制试点方案,通过地方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部门联合上报或中央企业上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联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试点方案进行论证。试点方案要明确“两型”企业建设的标志性目标,明确产品结构调整、企业发展以及能源、水、原材料节约,清洁生产、“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等各方面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三)抓好组织实施。试点方案审查通过后,试点企业要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积极部署落实,加快推进“两型”企业创建有关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力争通过3年的工作,达到“两型”示范企业基本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中央企业要加强对试点企业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 (四)加强政策支持。试点企业对试点方案中有关重大项目要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等给予优先支持;对试点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鼓励扶持政策。 (五)加强管理。试点企业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建立资源消耗、环境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完善资源环境统计和核算制度,健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管理体系,强化管理岗位和人员队伍建设。 (六)监督检查。各省(区、市)经信委(工信委、厅)会同财政、科技部门、中央企业要建立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监督检查制度,对试点工作组织阶段性评估和监督检查,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七)验收推广。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的企业,经各地区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审定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提出验收申请。对试点先进经验及时进行系统总结、评估和组织推广。 (八)表彰奖励。对试点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完成试点任务、达到“两型”示范典型要求的企业,授予“两型”示范企业称号。 (九)制定标准和政策。加快推进“两型”企业评价标准研究,确定不同行业“两型”企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两型”企业优惠扶持政策研究。 (十)加强动态监管。对“两型”示范企业定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享受“两型”企业称号和相关政策优惠。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两型”企业称号和政策优惠。 附件2: “两型”企业创建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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