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4 00:00 查看: 242 来自: 孔明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问题的批复[取消审批]
财税〔2009〕58号 2009.4.25
审批调整——国发[2014]5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相关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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