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2 00:00 查看: 216 来自: 孔明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汇发[2009]1号
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本法规自2013年9月1日起全文废止。
管理员|孔明网 ( 沪ICP备160292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