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做好同期资料检查工作的函 际便函[2010]108号 2010.8.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二、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向被抽查企业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参见附件),要求企业在2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三、各地要明确告知被抽查企业,此次抽查工作的目的是从总体上了解同期资料准备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具体认定企业同期资料是否合格,也不具体判定企业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附件: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2010] 号 _________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 本次检查的目的是从总体上了解同期资料准备情况及存在问题,税务机关不具体认定你公司同期资料是否合格,也不具体判定你公司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税务机关、纳税人各一份。 国家(地方)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