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 2010.07.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国家税务、地方税务、统计、知识产权、银监、证监局(委、厅、办),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现就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设计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工业设计已初步形成产业,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已初具规模;一批制造业企业高度重视和广泛应用工业设计,取得明显成效;专业从事工业设计的企业发展迅速,设计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一些优秀设计成果已经走向国际市场;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工业设计教育快速发展。但是,我国工业设计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工业发展要求和发达国家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对工业设计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高水平的专门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弱;政策支持、行业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工业设计加快发展。
二、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工业设计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在工业企业内发展相结合,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为工业设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培育出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形成5-10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和知名设计品牌数量大量增加;专业人才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培养出一批具有综合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强的优秀设计人才。
三、提高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建立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引导工业企业重视设计创新,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计中心予以认定。鼓励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促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 (三)支持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促进产业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鼓励发展体现中华民族传统工艺和文化特色的工业设计项目和产品。
四、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 (二)引导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加强研发和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工业设计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设计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的兼并重组,不断增强企业实力。 (三)推动工业设计集聚发展。鼓励各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和产业、资源比较优势,建立工业设计产业园区。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吸引工业设计企业、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园区集聚。培育和认定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人才培训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园区、工业设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工业设计实训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单位选送优秀工业设计师出国培训,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工业设计经验。鼓励行业协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工业设计培训。 (三)积极引进优秀工业设计人才。鼓励海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回国(来华)创业和从事工业设计研究教学工作。鼓励企业招聘海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完善技术入股等激励机制,妥善解决社会保障和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为海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六、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健全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服务贸易,不断提高规模、层次和水平。积极承接国际工业设计服务外包业务,推动工业设计服务出口。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在境外建立设计研发中心。支持国内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
七、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工业设计评价与奖励制度。研究建立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开展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建立工业设计企业资质评价制度,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建立优秀工业设计评奖制度,鼓励工业设计创新。 (三)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推动诚信建设,规范工业设计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为产业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编制区域性工业设计发展规划,引导本地区工业设计健康发展。 (四)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鼓励企业和个人就工业设计申请专利和进行著作权登记。建立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信用公示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有效流通。鼓励和支持公民及法人以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创办企业。鼓励在产品或包装等相关物品上标注设计机构或设计者名称。鼓励权利人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信息统计工作。完善国家统计标准,明确工业设计产业统计分类,提高工业设计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工业设计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工业设计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促进工业设计信息交流,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实施税收扶持。企业用于工业设计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设计研发投入。工业设计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完善政府支持引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加大对工业设计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工业设计企业开展业务。 (四)加大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工业设计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优势企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开发适合工业设计企业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对其合理信贷需求给予支持。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工业设计企业,特别是中小工业设计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企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有关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工业设计发展情况的调研和分析,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