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税屋提示——依据财税[2012]9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本法规自2012年12月28日起全文废止。
附件: 附件:1.第三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名单 2.名称发生变更的第一、二批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
附件1: 第三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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