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务海洋科研及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工作,促进科研及推广应用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及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局水务海洋科技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支持方式: 1、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以下简称市水务(海洋)局)批准立项或推荐国家、部市相应科技计划立项的水务海洋科研项目、推广应用(包括转化,下同)项目及其管理活动;本办法所称的科研项目,包括水务海洋综合调查评价项目、科学技术项目、技术引进消化项目、标准规范研究制定项目等;本办法所称的推广应用项目,包括涉及水务海洋行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领域实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2、科研及推广应用项目按经费来源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由市水务(海洋)局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全额或者部分资助的科研及推广应用项目;第二类是由市水务(海洋)局局属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筹经费,并自愿纳入市水务(海洋)局管理的科研及推广应用项目;第三类是由国家、部市相应科技计划全额或者部分资助,并由市水务(海洋)局推荐的科研及推广应用项目。第一类和第二类科研及推广应用项目的管理包括立项论证、项目实施、成果登记、应用推广、评估奖惩。第三类科研及推广应用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部市相应管理要求进行初审推荐、项目实施的协助推进等。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2、工艺成熟、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具有国内应用实例,应用时间达一年以上; 4、技术适应性强,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5、知识产权权属明确。 政策依据: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局科研及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水务(海洋)〔2013〕9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