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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16-12-26 18:03 查看: 192 来自: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政策要点:

  为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与环境建设,培育经济增长点。

  申报条件:

  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政策依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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