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为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与环境建设,培育经济增长点。 申报条件: 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政策依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