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2009.1.4
后续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有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现就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总局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927号建议的答复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关联政策:
国税函[2009]259号 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9]117号 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
财企[2009]242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
1.国税函[2009]3号解读: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2.解读国税函[2009]3号: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几点探讨
3.注意工薪支出与应付职工薪酬的配比
4.职工福利费涉税政策解读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如何衔接
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职工福利费四大处理要点
5.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与税法规定对比表
6.规范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凭证的探讨
企业职工福利费入账发票问题
职工福利费的财税实务处理
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如何处理
7.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其他相关规定
如何理解国税函[2008]264号中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规定?
据实列支下企业福利费的账务处理
应付福利费余额转资本公积是否调增?
丧葬补助费不应放在福利费中支出
媒体报道:
财政部就242号文件答问 新规定不溯及既往
财政部明确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有关问题
财政部明确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不影响个人所得税
职工福利补助纳入工资总额
企业福利应纳入工资饭补等需缴个税
房补车补餐补今后统统要缴个税
饭补等福利也缴税百姓“无奈”胜过“关心”
财政部发文对补贴要征个税联通员工内部差价消费或包括在内
谨慎支持“福利费”纳入职工工资总额
财政部的文件并非是额外增加个人所得税
个税政策缘何引来“质疑”不断
帮您算算账:800元补贴可能交200元税
饭补通讯补等福利缴税,不必大惊小怪
规范企业福利费并非税收政策调整
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规定不是税收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