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07年印花税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7年版印花税票已印制完成并开始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7版印花税票采用以下防伪措施:一是全部采用防伪纤维纸印制;二是采用微缩文字;三是采用无色荧光税务标志;四是两条边的正中采用菱形异形齿孔。
二、2007年版印花税票印制有副联,规格均为25mm×30mm,图案为9个纳税大户企业的图标。每枚的文字分别为: 税务机关应将印花税票和副联一并出售给纳税人,纳税人在贴花时,可以将副联与印花税票一并粘贴,也可以不粘贴副联。 三、2007年印花税票每张16枚,采用100张大包装和25张小包装两种。每箱均为1万枚,每箱装6大包(16枚×100张×6包=9600枚)和1小包(16枚×25张×1包=400枚)。 税务总局将按各地上报的2008年印花税票需求量计划最低1万枚发运,各地收到查验后10天内按要求填写“印花税票接收单回执”(税务总局FTP上查找)并报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会计处)。 各地收到2007年版印花税票即可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