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加快实施版权“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优秀版权项目走出国门,全面、深入、客观、准确地介绍当代中国的发展状况和中国文化,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了解上海,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上海市版权“走出去”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制订本指南。 支持方式: 1、扶持项目为版权“走出去”优秀图书项目,暂不将数字出版形式列入。 2、申报项目必须最终能够实现向非华语地区版权输出或与非华语地区的出版单位进行国际合作出版发行。输出方式主要是版权输出或合作出版。在内地及港、澳、台市场销售的和以外国华语地区为输出方向的中文版图书,以及国内出版并在国内销售的外文版图书,不列入申报范围。 3、扶持资金采取项目部分资助方式安排使用。主要适用于版权已“走出去”的优秀图书项目、已与境外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但还未出版的优秀图书项目、已有输出意向正在翻译中的优秀图书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者限于在上海注册登记的出版集团、出版社。凡自申报之日起前三年内受过内部整顿以上行政处分的出版单位不得申报。 2、申报的项目应为已在境外出版的图书项目(出版日期截止至本申报办法公布前1年)、已签订版权输出或合作出版正式合同的中文书稿(含少数民族文字)、已翻译篇幅超过原稿三分之一的中文书稿(含少数民族文字)。 3、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或国家外宣资金等“走出去”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政策依据: 2013年上海市版权“走出去”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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