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3 00:00 查看: 222 来自: 孔明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四川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6〕136号 2006-09-15
四川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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