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加快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千人计划(以下简称“首席技师千人计划”),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本市组织实施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千人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10〕1045号)精神,本市对参与首席技师千人计划工作的企业给予资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支持方式: 符合资助条件且经核准的企业可获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资助额度按实际聘用的首席技师人数计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企业完善首席技师制度、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团队建设,如资助首席技师及其团队开展培训进修、技术交流、著作出版、带徒传技、创新科研、技术攻关及其他相关待遇。资助资金按规定额度一次核定,一次性拨付给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企业。 申报条件: 1、建立健全首席技师制度。建立由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会配合,人事、技术等部门共同推进的首席技师工作机构,有具体的选拔程序和选拔办法,落实专人组织实施相关工作。2、规范首席技师选拔聘用。建立明确的考评制度以及管理和聘任办法,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既定条件及程序选拔、聘用首席技师,并按要求汇总本企业首席技师聘用情况并报有关部门备案。首席技师应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工作,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3年以上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1年以上;对于从事职业尚无国家职业标准的,如在本岗位长期工作且做出突出贡献,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有较高声誉,可聘为首席技师。 3、发挥首席技师带头作用。充分发挥首席技师的关键带头作用,设立首席技师或大师工作室、项目班组等,为首席技师承担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操作法等工作提供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4、落实首席技师相应待遇。实行首席技师岗位津贴或给予其他薪酬待遇激励,积极改善首席技师的工作、生活及医疗待遇,积极为首席技师交流学习、培训进修、体检休养等创造条件。 5、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总体建设。在积极落实首席技师千人计划的基础上,加快本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对职工开展培训,积极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高师带徒、技能竞赛等活动,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体系。 政策依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参与本市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千人计划工作的企业给予资助的通知沪人社职(2011)3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