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0 00:00 查看: 118 来自: 孔明网
文号:国税函[2007]1186号 发文日期:2007.12.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昆山新昆热电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国税发[2007]193号)收悉,批复如下:? 昆山新昆热电有限公司是1996年在昆山(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作企业,经营范围为发电、供应蒸汽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规定,同意昆山新昆热电有限公司从事发电、蒸汽项目的建设经营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昆山新昆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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