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葡萄酒购货管理证明单》编码规则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6]620号 2006-06-2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本法规自2015年5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