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发资金是政府为中小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各项活动,具体支持范围包括:境外展览会,即支持中小企业的境外展览;各项认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cmmi认证等;国际市场的宣传推进,包括建立相关网站以及相关宣传资料的费用等;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即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的登记以及出国考察等;培训和研讨会;境外投标等。 企业可在年初拟定国际市场开发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市经贸委。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出口业绩,无海关违章记录; 2、年度出口额低于1500万美元的企业; 3、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团体; 政策依据: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