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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可申请资金资助

2016-12-26 18:06 查看: 315 来自: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政策要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发资金是政府为中小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各项活动,具体支持范围包括:境外展览会,即支持中小企业的境外展览;各项认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cmmi认证等;国际市场的宣传推进,包括建立相关网站以及相关宣传资料的费用等;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即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的登记以及出国考察等;培训和研讨会;境外投标等。

  企业可在年初拟定国际市场开发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市经贸委。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出口业绩,无海关违章记录;

  2、年度出口额低于1500万美元的企业;

  3、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团体;

  政策依据: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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