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情况的通报 国税函[2006]818号 2006-08-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二、关于税控装置的推广和应用,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4〕110号)。 三、关于欠税公告,制定下发了《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 四、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 五、关于税收执法文书,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 六、关于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抵税财物,制定下发了《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 七、关于纳税担保,制定下发了《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 八、关于完税凭证的管理,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3号)。 九、关于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定下发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 十、关于税务登记管理,在原有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并下发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十一、关于税务检查证件,在原有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54号)。 十二、关于出口货物退税、免税管理,在原有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十三、关于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规范,已并入税收执法责任制中的执法规范规定。具体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国税发〔2005〕42号)中体现。 十四、关于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已经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1〕1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规范V1.0〉的通知》(国税函〔2004〕151号)中明确。 十五、关于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划分,已在总局的相关文件中明确。具体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4〕125号)中体现。 十六、关于申报纳税,因涉及所有税种,且各税种现有规定差别很大,目前制定统一办法的条件不成熟,纳税申报可沿用各税种已有的申报规定。 十七、关于税款征收管理制度,因涉及到所有税种和各征收环节,不再制定统一办法,有关规定在各单项制度中予以明确。 十八、关于关联企业管理办法,可分解为多项管理制度,已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18号)。 十九、关于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可沿用已有规定。 二十、关于阻止欠税人出境管理办法,可沿用已有规定。 二十一、关于举报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可沿用已有规定。 二十二、关于税务检查管理办法,本办法的主要内容涉及稽查局的职责、税务检查计划以及税务检查的环节、程序、方法、步骤等具体规定,已经在有关的制度、办法中明确。暂不需要单独制定税务检查管理办法。 此外,为更好地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总局还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等多项制度办法。 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执法,不断强化税源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 |